相关问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再生育的,按照违反本条例生育规定处理:(一)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特殊情况未经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
经鉴定确因手术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卫生和行政部门做好服务区域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人已浏览
368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5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