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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法的规定,学校做出开除决定的,一般需要召开听证会,学生对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学校再做出复议结果。学校至此作不为行政主体实施。...
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尽管不能针对征地补偿标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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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加上“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一般情况下,在行政拘留期间,提起行政复议的,还需要继续拘留的,拘留一般不会因提起行政复议而受到影响暂停,但是也有一些情况是例外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有一对夫妇计划外生育一个子女,县人口计生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征收社会抚养费1万元,并委托本县某镇计生办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通知书》。因邱甲夫妇外出务工,镇计生办工作人员留置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通知书》的同时将邱乙(邱甲胞兄)屋内的彩电、汽油机等物品予以扣押,并出具了《计划生育财、物扣押单》。邱乙以镇计生办非法扣押财物为由,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镇计生办返还非法扣押的财物并赔偿损失。收到复议申请后,县政府复议案件办理人员对于本案的被申请人是谁的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的被申请人是镇人民政府。理由是乡镇计生办属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的被申请人是县人口计生委。理由是镇计生办是受县人口计生委的委托进行行政征收的,县人口计生委理应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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