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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小区一些业主将公共阳台消防通道一分为二,私自砌墙、装门占为己用,有的甚至在电梯前安装卷帘门,占用公共区域,阻断消防通道,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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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占有楼道公共区域,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楼道公共面积,属于法律规定的业主共有面积,业主没有权利私自占用。业主违反法律规定私自占用的,属于侵权行为,依法应当改正。鉴于题主所面临的邻居不太好相处,所以为你提供以下几点建议:1、以和平的方式与占用楼道业主协商。最好联系同楼栋的其他业主一起,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争取能够和平解决。这也是最省时省力省心的做法;2、向业主投诉。如果上诉第一种方式不奏效,那么可以向小区物业投诉,反映业主占用公共楼道的情况,物业负有管理责任,应当出面加以解决;3、向居委会反映投诉。如果上诉两种方式均不奏效,可以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投诉,要求其出面协调;4、向人民法院起诉。占用公共楼道的行为,属于侵权,因此,在以上方式都不奏效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诉讼请求便是排除妨碍。
小区一些业主将公共阳台消防通道一分为二,私自砌墙、装门占为己用,有的甚至在电梯前安装卷帘门,占用公共区域,阻断消防通道,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吗? 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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