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盐务局行政复议申请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2022-07-02
盐务局行政复议申请的具体规定如下: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对照其中的十一项规定的范围向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盐业行政复议性质单一的特点,特规定下列复议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盐产品、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等相应证书的变更、中止、吊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五)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等相应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