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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诈骗中的主犯和从犯的区分方法如下: 1、从共同犯罪活动中的地位看,主犯在共同犯罪中居于主导支配地位,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 2、...
主犯对自己从事的及所有团伙成员的犯罪数额负责从犯只须对自己从事犯罪的数额负责另外从犯从事不属于诈骗行为的其他犯罪主犯并不知晓的自己负责主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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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与从犯的区别:第一,在事前共谋的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第二,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第三,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来看,多次参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参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第四,从参加共同犯罪的强度来看,主犯的实行行为通常强度较大、手段残忍、技巧熟练,而从犯的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第五,从对犯罪结果的作用来看,主犯由于行为强度大或者技巧热练,通常对犯罪结果的作用较大,是造成犯罪结果的主要原囚;而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诈骗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六条 《刑法》第二十七条
首先,在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是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是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是在犯罪共谋阶段附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不构成从犯。对于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确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依法处罚。二是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规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是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是从犯。第三,多人诈骗是共同犯罪,第一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只参加部分共同犯罪的,通常是从犯。第四,在诈骗案件中,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能不够熟练,视为从犯。第五,在诈骗案中,从犯由于第一次作案,行为强度低,或者技能不熟练,通常对犯罪结果只有很小的影响,甚至根本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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