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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
1、婚姻解除;2、子女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3、抚养费的负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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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父母的职业状况,抚养费原则上必须定期支付。虽然有固定收入或者没有固定收入,但是每个月都有相当多的收入的父母,每个月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农业生产和收入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支付。有时,抚养费也可以一次支付。例如,当事人具有足够的经济能力,除了有条件一次性支付儿童抚养费外,涉及华侨、涉及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儿童抚养费一般一次性支付,以免将来执行困难。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不能用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用物品抵消。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和下落不明的一方,根据确定的抚养费金额,使用属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和下落不明的一方的财产,相当金额,折扣抚养费,交给抚养孩子的一方。以上是实际几种抚养费支付方式,关于儿童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儿童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判断原定金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离婚后支付子女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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