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不合理的行为。解除合同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决定,并不能因为货物已经交付完毕就自动解除合同或者是其中的一方擅自的决定不再履行合同中...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可以选择协商解决,或是仲裁解决,如果两者皆无法解决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交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现实交付、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一、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现实交付依交货方式的不同,可以再分为三种情形: (1)送货上门。即由出卖人送运货物到买受人处,此时货交买受人处才算完成交付。 (2)上门提货。即由买受人到出卖人处取走货物,此时货物运出出卖人处即算完成交付。 (3)代办托运。即由出卖人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买受人承担运费的交付方式。此时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算完成交付。 二、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三、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四、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支付。 五、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仓单、提单)交与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