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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⒈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⒉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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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期间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担保物权因担保人的过错而消灭。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4、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5、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6、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8、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以新贷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主要有如下情形: 一、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主张权利。 三、一般保证人有权行使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四、债务人破产开始后保证人保证期间届满前,债权人未依法诉讼、仲裁的,破产程序终结后也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五、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六、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保证期间经过后,保证人在债权人向债务人送达的《催款函》上单纯签收的行为,不构成新的保证。 八、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十、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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