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
不当得利主要有四个构成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他方受有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一方取得利益。所谓取得利益是指一方在事实上得到财产利益,包括积极取得与消极取得。 (2)他人受有损失。(3)取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无合法根据,指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这是构成不当得利的实质要件。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对不当得利返还范围的解释,并未区别受益人为善意或恶意,而是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和管理费后,应当予以收缴缉郸光肝叱菲癸十含姜。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即:基于受益人的行为中无权处分他人之物时,这又因无权处分是有偿处分与无偿处分、受让人是善意与恶意而有不同的效力: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益人。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费、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有四: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