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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07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
1、可以联系执行法官将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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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规定的期限期满日,就是开始计算两年执行时效的时间。比如,判决生效日,15日内履行。就是从判决生效日再加15日期满,开始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院强制执行2年了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法院被执行记录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十一、执行程序 1.第四百六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2.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关于强制执行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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