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境外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携带、运载无线电发射设备暂时入境的,应当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入境。...
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拟使用无线电频率申请;(二)拟使用无线电频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适用本条例。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依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申请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使用决定的,核发无线电台执照;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伪造、涂改、出租或者出借无线电台执照。
无线电监测数据应当作为对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无线电设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技术依据。有关电磁环境的监测数据,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可以查询。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无线电台(站)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8人已浏览
2,198人已浏览
1,245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