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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补发工资后,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自动离职是你的权利,你有权要求发放工资。补充: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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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公司如果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不管是否拖欠工资超过两年都不可能存在双倍工资的情况。公司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超过两年,那么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2、一般认为,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是具有惩罚性的赔偿金,故不适用特殊时效,而适用一般时效。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少于一年,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的次日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等于或多于一年,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为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的次日(如2010年5月1日入职,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从2011年5月1日起算,最晚应在2012年4月30日前提出仲裁)。超过仲裁时效,双倍工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按照您的描述,如果您单位安排您在休息日工作却不安排补休的,应当向您支付不低于您工资的百分之二百作为加班的报酬,如果单位不予以支付您的加班费的,您可以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帮助处理,以维护您的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与拖欠工资时间没有关系。要求补偿的必要条件为: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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