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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窗口申请 2、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范围,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单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送达结论...
厦门市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一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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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去厦门市工伤认定要到哪申请的可以先看看以下内容,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需要在厦门市级以上医院,工伤鉴定必须在医疗终结后,携带资料到厦门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鉴定时要携带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到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并由专家做出鉴定。进行工伤申报的时候,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供首诊病历本。对病历本的保留绝对不可粗心,它关系到工伤鉴定结果,更是劳动者索赔的重要证据。不少用工单位借报账之名将其拿去再不归还,这就造成了劳动者申报工伤和索赔的困难。为此,劳动者对首诊病历本切不可大意。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2.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3.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催促一下,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员工工伤认定是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由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员工本人是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 受理部门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厦门市工伤认定流程一般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科或者工伤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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