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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多了不记得了,和人发生性关系。我有病传染给他能算刑事职责吗?

2022-07-04
1、如果男方喝酒后逼迫女方发生性关系,构成蹂躏罪,因为酗酒不能免除刑事职责。 2、如果男方利用女方酗酒之机、无反抗意识的情况下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以蹂躏罪论处。 3、如果两方都是喝酒后乱性,要视情况而定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蹂躏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蹂躏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以蹂躏论,从重处罚。蹂躏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蹂躏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蹂躏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蹂躏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招致被害人重伤、丧命或者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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