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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全称叫经济案件侦查,在各区市县都成立有经济侦查大队,他们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专门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经济侦查大...
经济犯罪是指社会经济生产、更换、分配、消费领域,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根据我国刑法应受到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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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经侦大队,相对于刑事侦查大队而言,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为了获得证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严重的相关证据,以及依法捕捉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属于公安部门。经济调查的主要范围:1。调查走私假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金融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等一些经济案件;2、调查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一些金融犯罪;3、调查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经济诈骗案件;4、调查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折扣股票、出售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5、调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经济犯罪;6、调查其他经济犯罪。
当地派出所。警察不立案的,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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