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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包括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等各种保险,不赔的情况: 一、收费停车场丢车.刮擦不赔; 二、未经年检的车出险不赔; 三、故意撞车不赔; 四、未...
车损险不赔偿的情况: 1、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3、地震、战争、军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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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的赔偿范围,除了以下十几种保险期内不赔予赔偿的,其他都赔。 1.地震不赔 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覆盖了大多数自然灾害之后,车险条款中也剔除了地震。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对地震险业务向来小心翼翼。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2.精神损失不赔 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3.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 在上述情况下,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4.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 在2005年的“麦莎”台风过后,这一点曾经引起不少纠纷。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 爆胎不赔 汽车轮胎单独损坏,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但因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 7.放弃追偿权不赔 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且责任在对方,不能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论是保险法,还是保险条款中都有这样的规定。 8.改装后的添加设备不赔 汽车经改装,添加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 9.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此外,保险条款一般还约定,保险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受到的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10.收费停车场事故不赔 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划伤,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1.没经过定损直接维修不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在维修前一定要先定损,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12.误撞自家人不赔 保险中所谓“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万一驾车时碰伤了自家人,只能自己负责。 13.新车保险单生效前不赔 新车保险单生效日以交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日期为准。如果在行驶证和号牌尚未领到时,车辆被盗或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仍旧不予以赔偿。
1、酒后驾车,无证驾车,行驶证驾照没有年检的不赔。一般的车险合同都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酒后驾车,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2、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不赔,如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保险合同中会约定,因发动机进水后司机强行打火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于免责范围。3、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如车主购车后自己加装的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附属设备,这些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如果想为加装的设备投保,可投保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的“新增设备损失险”,但是改装后不要留下安全隐患,否则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4、放弃追偿权的不赔,在出险后如果放弃向责任方追偿,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在不幸出险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5、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保险公司一般都规定,如果投保车辆在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或发生了碰撞等损失,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修理厂负有车辆的保管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为上述场所对有保管的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攻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车险专家提醒提醒车主,在维修和保养爱车时一定要选正规的修理厂。
1、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然磨损、锈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6)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自燃,即指保险车辆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等发生问题造成火灾)。 (7)玻璃单独破碎。 (8)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2、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3、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非被保险人或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3)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4)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5)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 (6)机动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二者责任险。 (7)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 (8)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没有驾驶证; ②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③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④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⑤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⑥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⑦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⑧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⑨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9)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10)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11)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4、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2)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3)因污染引起的任何补偿和赔偿。 (4)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5)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和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车辆保险有基本险和附加险之分。附加险是对基本险的补充。但它同基本险一样,在有些情况下出险,保险公司是免丽的,可以不予赔偿。按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监发[2000]16号)的规定,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对于附加险保险公司可不予理赔; 1、全车盗抢险 (1)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 (2)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3)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5)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保险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6)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7)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2、车上责任险 (1)货物遭洪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2)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3)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4)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3、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驾驶员故意行为或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损失。 4、玻璃单独破碎险 (1)灯具、车镜玻璃破碎; (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以及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破碎。 5、车辆停驶损失险 (1)车辆被扣押期间的损失; (2)因车辆修理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期间的损失; (3)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拖延车辆送修或修复时间的损失。 6、自燃损失险 (1)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2)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3)运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7、不计免特约险 对于各附加险项下规定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只对基本险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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