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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存在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要给员工双...
是不合理的行为。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员工如果是在孕期或者是哺乳期是不能被公司以任何形式的借口或者手段进行辞退的,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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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怀孕了的话,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的,但是如果是怀孕的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此时用人单位是可以例外的解除与怀孕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并且也是不需支付赔偿金的。
单位依法有权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而且没有经济补偿和赔偿。容易理解啊:劳动者如果严重违纪,用人单位还要为其埋单的话,谁还愿意招工啊、依法做事啊。(当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另一个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没有规定对辞退严重违纪员工还要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劳动法及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公司不能和怀孕妇女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同意解除。如果强制解除的话,解除无效,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未解除劳动合同下的孕妇待遇给付补偿。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元;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5、第8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6、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我国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权益是受到相关保护的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够辞退员工的。如果需要辞退员工,那么需要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来对其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进行赔偿的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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