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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2、回原户籍地开户籍档案证明。 3、带着上述材料去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籍科,办理准迁手续。 4、带上述材料回原籍...
一、找单位开证明,证明你是该单位正式在编公务员,并愿意将户口迁来; 二、拿着证明找原籍派出所,开出迁移证; 三、拿着户口迁移证到现工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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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的迁户口没什么不同 1、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2、回原户籍地开户籍档案证明 3、带着上述材料去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籍科,办理准迁手续 4、带上述材料回原籍地办理迁出手续 5、带前述材料去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6、带上单位的证明,去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页的打印,同时申请办理新的身份证 7、把打印出来的户籍页交给单位,放进集体户口本。
考上国家公务员是否能解决户口,要看所考地的派出所的规定。各地规定不一样。《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国考一般是不限制户籍的,但是限制专业,省考大部分地区有户籍限制,同样也限制专业,只有部分岗位不会限制户籍和专业,所以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一定要提前熟知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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