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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前提是要去房屋所在地市级以上公证处做一份全权委托书公证。写明所要办理的事项如代为办理该房产过户相关的一切手续等,一般公证处...
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不需要产权人亲自到场或者亲自办理,只要有能够证明产权人授权某人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证明就可以。所以,如果你想防止别人私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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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问题所述情况,涉及继承问题,如果没有争议,可以协商通过公证程序予以处理。 2、如果存在争议,则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继承及分割,然后根据法院判决等处理去名字手续。 3、需要的证件,主要是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房产登记簿、遗嘱(若有)等材料。 4、具体看采用何种方式处理,是公证还是诉讼,如果是诉讼,还需要准备相应的诉讼材料等。 5、谨慎起见,建议持资料沟通。
建议你慎重考虑,此房目前手续不全,有很大的交易风险,如果在未办理过户期间,房主不知去向,你无法联系的话,你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过户手续办理时必须双方到场,一个人去办,原则上是办不了的,同时提醒你也要把购房合同签好,以免在出现纠纷时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如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回复或联系,祝你维权成功。
您要先去街道或派出所核实房屋产权单位以及提取有关二老作为房屋使用权人的相关证据(如二老的原户籍登记信息等)、二老的死亡证明、你们姐弟两与二老的身份关系证明(你们的户籍信息等)。然后持以上文件,到产权单位办理使用权变更登记。依据《大连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承租公有住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去世,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履行原租赁合同的可以办理承租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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