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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
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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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简单的说就是夫妻共同生活所借的债务,共同经营管理的生意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义务。也就是说,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偿还所有的夫妻共同债务。根据规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就算夫妻离婚,也不会导致夫妻共同债务的消灭,仍要承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可以说,婚是可以离掉的,但是夫妻共同债务是逃不掉的。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其配偶以及其他遗产继承人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其配偶以及其他遗产继承人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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