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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赔偿怎么赔偿

2021-10-28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和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的,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二十条赔偿请求人的确定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第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是否与被拘留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有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相关法规

《国家赔偿法》第六条 《行政赔偿规定》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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