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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地无公职人员在哈市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宅; 2、购买2处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 3、购买商品或...
符合条件的可以落户,落户手续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向迁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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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户口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规定:4、1998年1月1日以后,外地无公职人员凡在哈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宅;购买2处商品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住房;贷款购住宅房一次性交齐15万元以上;购买商品门市房30万元以上;抵债、法院判决,经房地部门评估达15万元以上的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须携带本人申请、产权证、购房发票、完税证、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籍派出所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落户)。
《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户口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规定:4、1998年1月1日以后,外地无公职人员凡在哈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宅;购买2处商品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住房;贷款购住宅房一次性交齐15万元以上;购买商品门市房30万元以上;抵债、法院判决,经房地部门评估达15万元以上的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须携带本人申请、产权证、购房发票、完税证、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籍派出所证明直接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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