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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式转让和集中式转让。分散式出让是债权银行在市场上公开拍卖附有担保或抵押的不良债权,由众多的买方竞价成交。这种方式需要比较成熟的信贷资产交...
一、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 该模式是针对同一平台的投资人而言,即原来的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原投资者实现资产变现,是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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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回购和债权卖断。由于债权转让形式具有计量和条款非标准化特征,受让方很难在短期内对债务人按照信贷原则进行审查,回购条款的设置可以使受让方免除债务人的违约风险,同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债权卖断是银行无追索权地出售贷款债权,使企业的债务与银行彻底地一次性脱钩,购买方成为负债企业的债权人,参与债务企业的重组。这种方式的最大特点是银行不良债权的解决与企业不良债务的重组相对独立,银行可以较快地清理不良贷款损失,改善信贷资产质量。探索试行银行债权卖断方式可以迅速实现债权转让的目标,即尽快地使信贷资产流动起来。但由于买方对原始贷款的质量评估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银行要成功地卖断贷款债权,尤其是不良债权,以转移信贷资产风险,一般需采用折价出让的方式。不良资产的折扣率与其资信状况息息相关,资信越差,折扣率越低。由于太低的折扣率银行损失太大,因此在探索试行债权折价出售方式时应尽量挑选资信相对较高的不良信贷资产,让银行能更多地收回资金,更快地让不良信贷资产流动起来。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目前我国债权p2p转让模式主要包括普通债权转让模式、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与专业放贷人模式。 1、普通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出让人基于与债务人签订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合同,获得债权,如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且卖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则卖方对买方享有债权。后出让人(资金需求方)将此等债权通过P2P平台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投资人。P2P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 2、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 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即P2P平台上的投资者将自己投资的未到期的债权产品转让给该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将债权变现。 3、专业放贷人模式 专业放贷人模式,即在普通债权转让模式中多了一个专业放贷人的角色,专业放贷人通常是与P2P平台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如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专业放贷人介入原本由资金需求方直接将债权转让给投资人的关系中,先由专业放贷人受让资金需求方的债权(资金需求方退出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随后通过P2P平台将该等债权进行拆分(大标拆小标,或长标拆短标,或兼有之)包装后在平台上转让给不同的投资人。专业放贷人模式包括无承诺回购的债权转让和债权转让及回购两种情形,前一种是放贷人在债权转让成功后,退出债权法律关系中,投资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后一种是放贷人承诺当债务人无法还本付息时回购标的债权,不退出债权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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