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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4、在制作股东名册时,要求记载事项必须准确。真实,不得有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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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置备公司法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1、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商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防止转让人一股二卖。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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