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
被强暴即使没有证据也应及时报案,保障自己的人身权益。除了强行发生关系的直接证据外,同时要有证据证明,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意愿的。如果身上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要看这个犯罪过程实施了没有,有猥亵、有强奸、还有强奸未遂等罪名,根据侵犯的程度不同定不同的罪名。如果确实实施了性侵犯,肯定会有证据留下来,比如:精液的擦拭物、精液、反抗过程中的争斗痕迹、衣物损失、拖拽的痕迹等等方面,这些方面主要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事情了,其实强奸案中,受害人一定要坚持立场,否则可能会变成通奸。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其次,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但是其确实遭到非法侵害的,应该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第四条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报警肯定是首要选择,但要确立强奸需要确认的几个基本事实: 1、强奸违背当事人意志而为的行为,要证明当时有醉酒,意识不清,找到相应的证人(夜场上班的也没关系,只要实话实说,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就可以),警方调取相应的录像基本可以弄清; 2、男女间关系不暧昧(不然男方狡辩),但如果说身体有明显的伤痕(强迫行为引发的肢体冲突,留下伤痕),或是衣服明显的撕裂痕迹; 3、做身体检查,到底对方有没留下罪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3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