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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
股权的保全及执行相关的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9月7日公布并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以其全部资产作股本与外方成立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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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裁决生效后,应当向商事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法院管辖权分为: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性管辖,普遍管辖 2、管辖的类型: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门管辖 3、原则的话,一般民事案件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刑事的话,一般按照犯罪地管辖为原则,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不过这两种都是有例外情况的。民事,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话,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刑事,如果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有利的,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立法规定,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债权分为有担保的债权与无担保的债权两种。根据担保形式的不同,有担保的债权又分为由物(或称财产)担保的债权和由保证人担保的债权。无担保的债权与保证人担保的债权统称为无担保物的债权。这种债权是针对债务人设立的,即以债务人所有的非特定的全部财产为清偿保障,债务的清偿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因其是设定于债务人非特定财产上的权利,没有因物权担保而产生的优先受偿权,故在破产宣告后属于破产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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