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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1)挂号费(2)医药费(3)住院费(4)治疗及手术费(5)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6)整容费(7)其他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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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患者有交通费用的,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其中,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同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由于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交通事故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算,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为了恢复健康需要就诊,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检查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19条规定,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由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决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形费和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实际发生后可另行起诉。但是,根据医疗证明书和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和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起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主要以必要为基准。例如,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擅自住院,转院,购买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拒绝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的很多医生,治疗交通事故以外的损伤和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用范围内。交通事故结束后,受害者身体恢复需要继续治疗的,受害者必须根据确实需要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要的费用。但是,有关医生必须发行相关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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