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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转让后能解除合同。 2、转让合同债权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双方签订新的合同。 3、新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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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同,一旦通知债务人就生效,就不能解除。除非受让人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道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专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属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解除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定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解除权既可以是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合同解除权不能转让。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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