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就是说在执行期间,你如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话,拆除的行为是不会停止的。 如果你觉得他们的拆除行为违法的话,可以想法院申请停止执行。但前...
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当事人应当以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3款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复议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具有确定力,即具有不可变更的特性,申请人不得再次就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复议; 第二,具有执行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必须履行复议规定的义务,申请人若对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诉讼期间不会停业复议决定的执行; 第三,具有拘束力,复议决定一经生效,就具有不可争辩的权威性,当事人必须无条件按决定的要求拘束自己的行业。除非经行政诉讼或者其他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决定的内容。
(1)合法原则;所有行政权行使都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行使复议权当然也要遵循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公正是一切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复议机关解决行政争议,应法保证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3)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一个重要的程序原则,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4)及时原则;及时原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具体要求。 (5)便民原则。便民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便于行政相对人参加,在复议活动中复议机关和复议人员要为申请人行使各项权利提供方便。
占用地建住宅不属于自然资源权纠纷问题,因为不是对该地的权属有纠纷,也不是使用中有使用争议,而是土地局认为非法占有。占地合法与否的问题,不是自然资源权纠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