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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一)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二)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三)由社会福利...
如果妻子的户口已经迁出该村集体经组织,那么妻子离家再婚返村索要拆迁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征收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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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但实际分割中,法院会考虑无过错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适当照顾,就是多分。 房子应是在婚后购得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是个人财产。像房子这种不可分割物,法院会让你们双方先自行协商,谁主张要房子的话,支付对方房子价值的一半价款;都不要房子,双方如果又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申请,对房子进行评估,房子拍卖的价款,一人一半。 但夫妻双方自行协商不成,也不申请评估的话,法院一般会先行处理离婚问题,离婚后房子你们双方继续共同共有,日后如有纠纷,另行再做处理或起诉。
案情简介:前年孙先生买了一套45万元的商品房,其中贷款25万元,产权登记的是孙先生一个人的名字。去年3月他结婚了,婚后并没有和妻子进行任何的书面财产约定,收入仍然是各管各的,而房贷一直都是用孙先生的工资在还。但最近两人闹起了离婚,妻子说房子是共同财产,婚后涨价部分应当属于双方投资所得,她应享有一半份额,而孙先生则认为房子应该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妻子根本没有权利分。 艾朗律师服务团队的姜律师解读:根据以上新闻动态和上海市高院有关精神,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然视为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也为其个人债务。因此,该房屋应当属于孙先生的个人财产,其银行还贷应当属于个人债务,而房价的上涨基于这一基础也应当属于孙先生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孙先生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财产有所约定的话,那么配偶就被视为参与了贷款的清偿,尽管不改变个人财产的性质,孙先生却应该归还妻子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数额中的一半。
对于家暴等过激手段已经构成了法定离婚的情形,如果受害一方提出离婚时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同时对证据的采纳有严苛的要求,录音只能作为佐证如果有视频、出警记录等更可以对您这边有利。如果对方一直持续这种行为,不防建议您考虑走离婚的途径。对于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只有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自愿,但就子女、财产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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