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辞退或者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企业对劳动仲裁不服起诉,员工依据法院的通知进行相应的答辩、举证即可。答辩书可去法院立案厅领取,证据则包含工资条、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仲裁对员工有利的。劳动仲裁通过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具体程序制度,使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劳动仲裁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得偏袒或者歧视任何一方,所以,公正判决对劳动者一方必然是有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