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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恋爱期间互赠的礼品属于自愿范围,因为是拿个人财产负担,所以不认定为同居财产。同样地,婚戒也属于个人自愿负担部分,照样不能以同居财产的认定...
同居的男友买了戒指分手之后一般是不需要还的,恋爱期间赠送的婚戒属于自愿范围,是拿个人财产负担,不能以同居财产的认定主张返还。但如果婚戒价值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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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述说,你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你没有构成犯罪。虽然你以前男朋友在你们交往的时候送给了你的戒指、手机并且给你缴了一年的保险钱按照你的说法是他自愿的,但是他的自愿是附条件的,也就是说你们是恋爱关系,他才会送给你的,现在你们终止了恋爱关系,应当将他的物品适当返还,这样比较公平。如果你不还他,有可能他要向法院起诉,法院有可能判决让你还他一部分。
婚戒不用返还。该婚戒的取得在法律上为赠与,且已经交付给女方所有,男方无权主张返还。 至于结婚时男方花去的费用问题,由于男女双方结为夫妻的时间为办理结婚登记之日,随后的结婚仪式属于依照当地风俗而举办的,该费用的支出由举办方承担,毕竟女方也会为此承当相应的费用,这些开支属于各方依照经济能力自愿支出的,男方无权要求你方分担一半。 如果就此事你们不想起诉,建议你们在当地找妇联或者其他部门有关法律人员辅助你们做调解工作,以便顺利解决此问题。 如果仍旧协商不成,那么办理离婚的渠道只好去法院起诉了。你方在诉请中无需涉及男方的要求,只需要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应金额及有关证据。
离婚钻戒一般不要归还。离婚钻戒一般有一对,男女各一只,因此这种钻戒一般都带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是男女结婚时以新郎和新娘的身份所拥有的,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1、如果是女方母亲给的陪嫁首饰,那是你的个人财产。2、如果是结婚当天亲戚朋友送的,看具体情况,没有证据证明是对于女方一个人的赠与的话,通常是按照共同财产才处理的。3、如果是男方家给的聘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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