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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装修部分的报价要清清楚楚楼市惨淡时,精装修就成了白送的增值服务;市场火爆时,精装修又成了涨价的理由,不难看出,许多楼盘已经将精装修作为了...
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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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以便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防范欺诈、减少交易风险。 (二)争取合同的起草权、并以书面形式对谈判中所取得的承诺进行约定。 (三)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应一致。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如果使用购销合同文本,则将为合同的履行和法律条款的适用增添了争议。 (四)合同条款在起草与审查时应注意: 1.规格条款上要注意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异。 2.明确约定质量标准以及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 3.明确交付方式,如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如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此外,还应列明收货方经办人姓名,如果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4.明确付款时间及其支付方式。不仅要追求销售额,更要讲求经营效益。如果货款收不回,那么销售得越多,亏损越得越严重。 5.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否则会削弱合同的约束力。 6.各条款均应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并避免条款重复、或者前后矛盾,产生歧义。重要条款要仔细斟酌,尤其是要防止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比方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功能。 7.争议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如果采用仲裁,则一定要明确约定某一客观存在的仲裁机构,否则将导致条款该无效。 8.签订时应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对方经办人则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9.签订以后应根据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及时进行归档保管,以免丢失。同时可将合同复印件交由履行部门存查,保证依约履行。
1、合同的标题与用词一定要与订立合同的本意或者宗旨一致。对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如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当然不会有争议。但是涉及一些特别的合同可能就会有问题了,尤其涉及一方必须取得资质的。举1个我工作遇到的例子:甲公司将其持有的商标许可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每年交许可费,本来订立的合同应该叫《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费用也是叫商标许可费的。但是,他们订立的合同名称却叫做《加盟合作协议》,交的费用约定叫“加盟费”。通常加盟就是法律所指的特许经营合同,这种合同的特殊在于特许方必须自己有2个以上直营店,并且开了一年以上才能许可。而这里的甲公司偏偏不符合上述条件。现在,因为乙公司拖欠许可费,甲公司委托我们起诉。那么我们要求法院将其定性为商标许可合同的难度就很大了,而且对方也肯定会抗辩他们约定的是加盟费,而甲公司不符合条件而请求认定合同无效。所以千万不要忽视合同标题和合同宗旨。2、合同期限尽可能约定清楚,这里还包括约定合同终止的情形、解除的情形3、如果要约定管辖,最好尽可能方便自己,否则还不如不约定。这个等到发生纠纷打官司就知道了。尤其中国地域差异那么大的情况下。4、一定要检查有没有错别字或者把甲方、乙方弄混的情形。这点一般也不会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就只能吃哑巴亏了。这个也要举个栗子:甲乙双方签订一个商铺租赁合同,违约责任一条约定:甲方违约,需按租金的十倍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显然,“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实就是个笔误,甲方本来就是违约方,居然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显然不符合常理。后来甲方果然违约了,乙方便找到我们说要起诉甲方。乙方也承认那是个笔误。但问题就是:现在乙方想让甲方按时交押金和租金并且继续履行合同。就是因为这么一个小小的笔误,甲方直接回函说:违约责任他愿意承担,但是要求解除合同。根据上述约定,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是无权拒绝的,这就导致乙方非常被动了。
一、合同准备环节律师对合同的制定、审查等应进行相应的合同准备工作。该准备工作并非仅仅针对一时一事的某一具体合同,而应包括某一类型的合同,甚至是“举一反三”,借鉴至其他类型的合同。合同准备工作充分,将保证律师工作的方向性正确,同时也是接下来合同谈判、合同制定审查等环节的基础。合同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对交易程序的了解律师的工作即是运用法律手段控制或降低客户的风险,而客户面临的风险可能是交易本身具有的,可能是交易进展中产生的,亦可能是其他因素对交易影响而形成的。简而言之,律师如果不熟悉相关交易原理、流程,则无法认识交易存在的风险和客户可能面临的风险,亦无法在合同中充分保障客户的利益,实现客户的目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律师不应仅仅将自身局限为法律专才,而应扩展至了解经济、政治等知识的通才。这一方面需要律师平时循序渐进的积累,另一方面更需要律师有意识地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二)对交易的法律分析在熟悉了解相关交易后,律师需要从法律人士的角度,运用法律对交易进行解析及构建,即分析交易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交易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基础、交易主体相关诉求在法律上的可行性等。参与交易的主体一般情况下既享有相应权利又负有相应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交易中,交易主体并非相关权益的实际享有者或相关义务的直接承担者,例如隐名委托、第三者代为履行等情形。这时需要区分直接权利义务人与间接权利义务人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对交易及主体的相关影响。(三)对交易重点问题的解决经过对交易程序的了解和对交易的法律分析,制定或审查合同应无方向性错误。但仅有大致的方向只是合同准备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律师需要对交易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提炼并提出在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的解决方式,因为交易过程中的重点问题既是交易主体权利义务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交易风险多发处。交易一般存在的重点问题包括:1、交易模式选择交易模式实际反映交易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交易模式下,主体面临的风险也不尽相同。例如就商标权进行交易,可以采取转让商标权、许可商标使用或以商标权出资等形式。确定了交易模式,相应的交易程序需要围绕其进行。如采取转让商标权或许可商标使用,则签订相应的商标转让协议或许可使用协议并提交商标管理机构审核或备案;如以商标权出资设立公司,则签订合作协议并提交工商管理机构。2、交易程序及时间要求对于程序繁琐、对时间有特殊要求的交易,交易主体应有相应的交易进度时间表或计划。律师需要在制定或审查合同前充分了解,便于交易主体间密切配合,完成交易。3、交易的成本计算交易成本一般指交易主体对交易依法应缴纳的税费。律师虽然不是会计师,但由于相关税费与交易模式、交易主体等具有密切关系,而这些在本质上仍是法律问题。以对加油站进行收购为例,如果直接购买其相关资产(土地、房产、加油设备等),需要支付大笔的交易税费,如果购买加油站企业的股权则可以省掉相应税费,如果对加油站进行租赁经营,则需支付的是营业税费。4、交易的风险控制机制交易机会稍纵即逝,但交易风险却如影随形。只有不交易才没有风险,当然也就没有客户的任何利益。律师在交易中的主要作用就是协助交易主体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促进交易完成,维护交易安全。在某种意义上说,这已经不仅仅属于是合同准备工作,而是更广范围的交易准备工作,例如设立特别目的实体(SPV),用于隔离实际交易主体与某一具体交易的风险。而在交易主体签订的合同中,亦不乏风险控制的措施。例如约定先决条件,可以赋予一方交易主体相关抗辩权以免受另一方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带来的损害;约定保障措施(承诺、担保等),可以通过要求交易对方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保障合同的履行或违约赔偿的落实;约定附随义务,可以全面保障交易主体的利益,实现交易目的。5、交易的退出机制交易主体在决定是否进行交易的同时必然会考虑日后退出的相关问题。当遇到交易目的实现有障碍、交易过程中出现重大风险或交易达不到交易主体预期的回报率时,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款、回购条款等对交易主体意义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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