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省依法实行退耕、退牧还草和禁牧、休牧制度。禁牧、休牧的地区和期限根据有关规定由XX确定并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鼓励和支持选育、引进、推广适合本地条件的优良草品种。草原承包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一)宣传贯彻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二)依法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三)负责办理草原承包经营权、草原使用权的登记、造册和发证的具体工作;(四)负责草原权属争议的调解;(五)负责草原动态监测工作,指导监督草畜平衡工作;(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草原防火的具体工作;(七)办理其他有关草原监督管理的事宜。下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接受上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监督和指导。
在乡规划、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设计方案等材料,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具备收藏珍贵文物条件的,其收藏的珍贵文物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指定具备收藏条件的单位代为收藏。文物收藏单位与代藏单位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3人已浏览
1,979人已浏览
3,871人已浏览
1,8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