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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在不动产发票加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2-10-07
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买房,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准,如果是在房产证上增加您的姓名,在实践中就理解为一种赠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是只是在发票上增加两人的名字,并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无法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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