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最新工伤鉴定标准B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2、对于你的工伤鉴定的依据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可以依据...
鉴定论据为:新工伤鉴定标准: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这就是工伤鉴定标准依据什么意思的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工伤伤残鉴定依据,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
工伤致残鉴定的依据是什么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定,依据伤病者于医疗期满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这里的“器官损伤”,是工伤的直接后果,但职业病不一定有器官缺损。这里的“功能障碍”,应以医疗期满后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根据评残对象逐个确定。工伤后功能障碍的程度与器官缺损的部位及严重程度有关,职业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相关。这里的“医疗依赖”是指伤、病致残后,于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脱离治疗者。这里的“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a)进食;b)翻身;c)大、小便;d)穿衣、洗漱;e)自我移动。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a)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b)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c)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有需要护理者。一些特殊残情,在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的基础上虽不造成医疗依赖。但却导致心理障碍或减损伤残者的生活质量,在评定残情时,应适当考虑这些后果。所以《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进行致残程度鉴定时,要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工伤鉴定的依据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1]。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2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776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