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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如果债务暂时无法执行,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如果没有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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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几种后果: 1、以后可能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应分期偿还。 这种情况是说,债务人暂时无法偿还欠款,但是债务人通过以后的工作或其他行为能够慢慢偿还欠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经双方协商,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书等。 2、失去还款能力的,就债务人现有财产进行偿还。 此种是指债务人目前没有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且债务人已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实不可能再有凭借其自身努力而增加财产的可能,那么法院在执行时只能就债务人现有的财产进行偿还。 3、恶意不还的,债务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是暂时无力执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清偿债务,如果是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可以终结执行。
被告无偿还能力的,法院会中止判决的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不过,原告获得胜诉后,要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请法院执行,超过两年不提出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判决生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尽可能向执行法官提供财产线索。随时可以要求执行法官查封对方财产等。如果对方有财产还拒支付,会被列入最高院的失信名单,情节严重者,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那就是刑事案件了,公安机关可以抓人,并按刑事案件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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