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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此外,下列...
刑事案件专项管辖是指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在内的法院,根据职权范围审理专项刑事案件。特门管辖是法定管辖的一种,是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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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去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部分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事件不仅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被告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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