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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的话是否就可以不尽义务?

2022-1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在父母年老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凡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帮助,担负一定的赡养费用。同时,子女还应该注重精神上的赡养,孝敬、体贴、关心父母,使老人在感情上得到安慰。继承遗产是一种权利,可以放弃,但赡养父母是一种义务,不能够因放弃继承权而予以免除。因此,你的女儿以将来父亲去世后不继承遗产为理由,拒绝付给生活费、医疗费和赡养父亲,这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对这种借故逃避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应当由有关部门予以批评和教育。必要时,你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令你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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