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2015年两会关于土地改革和流转、担保权能,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了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设区市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浙江六地入选。其中,绍兴市列入整市推进试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宅基地当然属于建设用地,也就是集体建设用地,是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只有农村集体居民才能享有,所以在民法典单独列出。宅基地是家庭用作住宅基地的土地,现在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才享有的一项物权。使用权人可依法将其出让给本集体成员。若该块土地因国家征收而产生补偿款的,当然归属于现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
第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水产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同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土地利用可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耕地、园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等12个一级类别;水田、林地、住宿餐饮用地、城市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设施用地、裸地等57个二级类别。农村宅基地属于三类建设用地,12类住宅用地,57类农村宅基地。第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设立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除外。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只涵盖三类: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因此,农村宅基地只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一个小类,而不是与集体建设用地并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1人已浏览
708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8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