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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解散的条件有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包括,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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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风险提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合作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解散:(1)合作期满,合作伙伴决定不经营(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3)全体合作伙伴决定解散(4)合作伙伴法定人数不足30天(5)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或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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