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要约未送达受要约人时,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回。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即可撤回要约。 (2)要...
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受要约人的通知中,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按下列方式对要约予以拒绝: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明确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拒绝要约。在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拒绝要约的办法是:以通知要约人的方式直接拒绝要约;或者以作出一定行为的方式来拒绝要约。受要约人可以以通知或者行为的方式表明不接受要约,不同意订立合同。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耽误了,撤回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后才到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当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的通知已经迟到,要约已经生效。如果受要约人怠于通知时,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10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