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准予原告撤诉的裁定,是生效裁定,不能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
准予原告撤诉的裁定,是生效裁定,不能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法院撤诉后,还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必须有正当理由,才会予以受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起诉也不会被受理。在法院撤诉后,还可以再次起诉的依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中的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所以,就算在法院撤诉了,当诉讼请求合法的情况下,再次起诉是没有问题的。
1.民事诉讼撤诉后只要不属于重复起诉的情形,就还能再起诉。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准许原告撤诉的,原告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是会受理的; 2.但是如果构成重复起诉,法院则不予受理。
准予原告撤诉的裁定,是生效裁定,不能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3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