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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无法对偷盗五百进行定性,请自行根据各省的规定确定量刑幅度。但如果不涉及入室、扒窃、携带凶器、多次作案等情节,仅从数额来讲,不构成盗窃罪,...
被骗200元数额较小,一般属于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不会刑事立案,不算是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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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缓刑考验期结束,再盗窃且不构成刑事案件,按治安案件处罚。2、涉案200元,如果涉及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属于刑事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缓刑期内有限制出行的规定,比如去往外地需汇报给缓刑执行机关的话,那必须取得执行机关同意才可以的。如果违反规定,是会取消缓刑,重新执行原判刑期的。《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构成多次盗窃的(3次,3次以上),即使价值只有200多块钱,一样构成盗窃罪。如果是连续盗窃的,不构成多次,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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