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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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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登记后,由登记方负责在30天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通报夫妻双方户籍地。对于夫妻双方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可在登记后当场发证。
各个地方可能会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计生办。1.条件: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再生育条件。2.流程:一、申请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向所在单位或者村(居、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提交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2)检查地点: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二、初审1、提交材料: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2寸合影照片2张;孕检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2、初审地点: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三、审批由乡镇计生办收集齐相关材料后,至县人口计生局代为办理。审批时限:20天四、发放及张榜公布县人口计生局批准后,委托乡镇计生办代为发放,并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村(居、社区)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精简证明材料。对于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的信息,依托基层工作网络由系统内部流转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明确办理责任。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的,可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夫妻一方户籍在外省的,经外省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或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可在我省办理生育服务证。 实行个人生育情况承诺制。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基础上,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除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14种情形之外,其他的情况基本符合承诺制,承诺了即可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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