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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犯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犯罪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对于预备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准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开始实施犯罪的形式。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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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 (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处于准备阶段的犯罪的处罚: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形式是指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犯罪预备形式。准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准备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记录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由于预备犯尚未开始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因此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意思是允许和许可,但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在这里,刑法虽然可以使用,但可以理解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法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必须这样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准备实施特别严重的犯罪和手段特别恶劣,他们才能不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所以也是法律规定的可以的应有之义。)至于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或免除处罚,整个犯罪预备案件都要综合考察后再决定。应该考虑的主要情节是:一、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已经完成;二、是犯罪预备行为本身能否导致实行行为造成重大危害结果;第三,是犯罪预备行为反映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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