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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持械伤人结合主观想法和对方伤情情况,可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如对方构成轻伤,量刑在三年以下,如对方构成重伤,量刑在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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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1,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2,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具有其中一种情形的一般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不,是否可以定罪,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和社会危害的后果进行综合判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勇敢等,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挑衅。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然矛盾纠纷,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视为挑衅,但被害人故意引起或者被害人对激化矛盾承担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姻、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殴打、虐待、恐吓、损害、占用他人财产的,一般不认定为挑衅,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处罚后继续实施前沿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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