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
我国的户口政策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孩子的户口既可以落在父亲一方的户口薄上,也可以落在母亲的户口薄上,只要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户口随父随母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婚生子的,给新生儿上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的,不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母亲生孩子的住院病历。父或母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的,须母亲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政府要求交纳社会抚养费合法,因未交纳社会抚养费而不办理入户的,不符合公安部的规定,管理户籍是公安机关而不是政府。违反计划生育的,就应按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没有,由于孩子在一年前出生且女方户口还在原籍,为了防止重户口,需要回原籍开具证明。婚迁户口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由于孩子在一年前出生且女方户口还在原籍,为了防止重户口,还是需要开具证明。公安部规定,给新生儿上户口,不需要提供准生证。不符合二孩标准生育二胎的,同样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再次交纳社会抚养费。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婴儿出生后需要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女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男方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等材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二十一条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益。正常合法出生以及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的婴儿、弃婴,都应当及时予以办理户口登记。第二十二条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第二十三条公民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时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出生医学证明》;(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中一方是军人的,军人一方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结婚证》。第二十四条非婚生子女,提交下列材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一)《出生医学证明》;(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第二十五条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提交下列材料,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出生医学证明》;(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离婚证》;(四)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不可以的。婴儿出生后应当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四)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以及社区民警的调查报告。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0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6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