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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按下面的程序走: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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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对于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给配偶25天的护理假期的产假和护理假期视为上班、工资、奖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你的咨询问题关于宁夏银川市事业单位工伤待遇问题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2〕115号)和自治区财政对工伤保险支付审核的要求,现就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后(以下简称“工伤职工”),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属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二、工伤职工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由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提供相关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文书、文件和资料,向属地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申请。属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工作。在计算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按其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将审核结果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后,报自治区财政厅。 四、自治区财政厅依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的工伤保险待遇相关项目、金额,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支付给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给工伤职工,并将支付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 五、自治区级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后,其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六、对于全区尚未将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市县,其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后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相关待遇由市县参照此办法执行。
1、通过邮政代理,可以通过呼叫热线11185的12580热线代理的公安交通警察信息网处理等方式处理违反交通规则的减分2、在线处理不支持交通警察现场处理的违规3、在线系统偶尔出现不稳定,处理时间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4、手续费20-4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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