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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2、企业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由企业与...
个人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投资者的个人财产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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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现有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根据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45日内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企业改造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债权人。 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债权人对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遗漏的债务起诉股份合作制企业; 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了债权,股份合作业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 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债权,股份合作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一般来说,公司合法注销,责任主体不存在。然而,如果公司的设立和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原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对未处理的债权负责。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公司法》严格规定了公司注销登记的申请,除非合并或分立,否则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公司只有完成清算程序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公司仍有未清偿债务,股东仍以虚假清算报告注销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股东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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